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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 111-1「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瀏覽結案須知前,歡迎點擊 連結 填寫問卷)

社會實踐學分:只有通過或未通過,不影響學分上下限,不影響GPA及排名。

社會實踐課程系統

※無須至選課系統線上選課或授權碼加選!

※可參考社會實踐專區,執行步驟、課程內容、常見問題、案例分享等資訊,全部都可以在這裡找到喔!

 

結案報告繳交
1. 結案報告繳交截止日:請於111.12.18 (日)之前完成結案報告繳交
2. 截止日前送出結案報告,但是在截止日後被退回:最晚需要在112.01.03 (二)前完成補繳並獲得指導老師審核通過
3. 若同學未於審核截止日前通過,就無法在本學期獲得學分。

結案報告審核
結案報告繳交後,系統會自動寄信通知老師審核,通識教育中心也會在期末提醒各指導老師,但同學仍須留意案件狀況。
若發現案件遲遲未通過審核,可主動提醒指導老師務必於112.01.03(二)中午前完成結案報告審核。

※若指導老師是兼任教師,請學生於當學期完成結案報告,專任教師則不在此限。
※指導老師繳交成績評核清單方式:印出結案清冊後簽名,並送到通識教育中心(T4-832)



實習管道多元,但只要你確實取得台科大「校外實習」學分,便同時可得「社會實踐─免修」的註記,不需要特別作任何申請。

如果遲遲等不到成績系統上的註記,此非通識教育中心的權責,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Q1.我要參加團體提案,該申請那一種提案呢?
Ans:所有取得「社會實踐課程」學分的提案,都是「個人提案」
如果同學有參加團體提案,會有一位提案代表(老師、職員、碩博士、學生皆可)先進行團體提案申請,通過並取得團體提案代碼後,將此代碼提供給同學,於「個人提案」中帶入並進行內容微調,可加速完成提案編輯。


Q2.社會實踐的結案報告什麼時候才會審核好?
Ans:結案報告都是由指導老師負責審核,若同學已送出結案報告,卻一直沒有通過,可以主動提醒老師;通識教育中心也會在期末提醒各個指導老師進行結案審核。


Q3.確認指導老師已通過我的結案報告,課程系統也顯示「已通過」,是否就代表通過社會實踐呢?
Ans:

是的,如果個人提案的案件狀態是「課程已通過」(如上圖),表示同學已經完成社會實踐課程。
通識教育中心會於期末考週後匯出當學期通過名冊,並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進行成績登錄事宜,如尚未看到成績系統上的註記,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1.社會實踐課程系統將於寒假期間全面關閉以進行維護,未在1/3以前通過結案審核的提案,將要在111-2學期重新申請。【課程已通過的同學不受影響】

2.因應新版社會實踐課程系統部分資料格式與舊版不同,舊系統建立之案件內容無法完整於當前系統中顯示,若同學需要舊系統建立之案件資料,請於111.12.19前依連結內流程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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