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本校通識教育,發展校外交流
- 臺灣大學系統校際通識課程交換、審查、認列
- 北二區教學資源中心夏季學院通識課程交換、審查、認列
- 其他通識學分抵免或認列
- 辦理校內通識推廣活動或講座
二、提供課程
- 通識6向度課程:可採計為大學部「共同必修科目/通識領域」A、B、C、D、E、F向度之課程
- 興趣選修課程:不採計為大學部「共同必修科目」「通識領域」各向度、但可做為畢業學分之課程
- 職業倫理
- 學術研究倫理
- 跨領域實務專題:是否充當各系實務專題,須依各系修課規定
- 海外實習抵免
- 社會實踐
- 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系級)
三、教師聘任
四、辦理「共同教育委員會」行政業務
- 共同教育委員會(研議政策)
- 共同教育委員會課程委員會(院級)
- 共同教育委員會教評委員會(院級)
五、舉辦各類藝文活動
- 藝文展覽
- 藝文講座
- 藝文表演
- 藝文工作坊
- 藝文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