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實踐學分:只有通過或未通過,不影響學分上下限,不影響GPA及排名。
※無須至選課系統線上選課或授權碼加選!
※可參考社會實踐專區,執行步驟、課程內容、常見問題、案例分享等資訊,全部都可以在這裡找到喔!

結案報告截止日
1. 結案報告繳交截止日:請於111/05/26 (四)之前完成結案報告繳交。
2. 截止日前送出結案報告,但是在截止日後被退回:最晚需要在111/06/08 (三) 23:59前完成補繳並獲得指導老師審核通過。
3. 若同學未於審核截止日前通過,就無法在本學期獲得學分,案件會在下個學期繼續!
審核截止日
結案報告繳交後,系統會自動寄信通知老師審核,通識教育中心也會在期末提醒各指導老師,但同學仍須留意案件狀況,若發現案件遲遲未通過審核,可主動提醒指導老師務必於111/06/09 (四)中午前完成結案報告審核,逾期未完成者無法在本學期獲得學分喔!
※若指導老師是兼任教師,請學生於當學期完成結案報告,專任教師則不在此限。
※指導老師繳交成績評核清單方式:印出結案清冊後簽名,並送到通識教育中心(T4-832)

實習管道多元,但只要你確實取得台科大「校外實習」學分,便同時可得「社會實踐─免修」的註記,不需要特別作任何申請。如果遲遲等不到成績系統上的註記,此非通識教育中心的權責,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