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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實踐課程系統暫停服務,將於110年10月底重啟

配合教務處公告,延後「社會實踐課程系統」維護時間自110.7.31開始,系統維護期間將無法登入與操作,並預計於110年10月底重新啟用。

如希望於系統開放時收到立即通知,請填寫表單提供個人聯繫方式,本中心將於系統重啟後寄出E-MAIL通知。

麻煩各教學單位同仁協助轉知本資訊,感謝配合。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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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若110-1學期想取得社會實踐學分,得等到十月底才能修課嗎?

Ans:建議同學可預先發想欲執行的計畫,並找校內專、兼任教授擔任指導老師(事先徵詢同意),也請後續提醒指導老師於社會實踐課程系統開放後,登入頁面建立指導關係和審核計畫書。

請先下載計畫書word檔且填妥欄位內容後,再請老師過目,方便老師初步瞭解同學預計執行的計畫:

※請參照此頁面敘述規劃計畫內容,請特別注意實作參與時數需達36小時。

※計劃書word檔僅輔助同學於系統開放前發想計畫內容,實際仍需以課程系統上的必填欄位為準。

Q:若已經找到老師同意指導計畫,是否能在課程系統開放前執行實作內容?

Ans:如預計在課程系統開放前執行案件,請與指導老師討論,獲得指導老師同意與認可計畫內容後,便可執行,並於系統開放時提醒老師進行線上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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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實踐課程相關連結:

社會實踐Q&A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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