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民法概要/李子聿老師
【優選】陳怡禎 化學工程系
對法律有興趣卻不知從何下⼿嗎?看到深澀難懂的條⽂就望⽽卻步嗎?那這堂民法概要就是最好的選擇。在如今的法治社會,知法懂法才能讓法律保護⾃⼰。在刑法、憲法、⾏政法等眾多法律中,民法是最貼近⽣活的,舉凡⽇常的商品買賣到房屋租賃契約都跟民法有關,因⽽我們更應該要對民法有基本了解。
這堂課的授課⽅式⼗分單純,每個禮拜⽼師會先告訴我們下禮拜會講到的條⽂是哪幾條,以便我們先到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找出法條原⽂預習。上課時⽼師會在⽩板上寫出重點讓學⽣做筆記,也會⽤貼近⽣活的例⼦讓我們更容易了解這條法規的內容。如果是不喜歡上台報告的同學那就更推薦這堂課了!這堂課不需要分組,也不需要⼝頭報告,只有期末考,⽼師還會特意避開期末考週,避免和其他專業課衝突沒有時間準備。考試內容只要平時有做筆記、認真上課就⼀定能寫出來,在上課時⽼師也會不斷提醒考試重點。⽼師本⾝是⼀名律師,也處理過不少案件,因此上課中除了⽤輕鬆愉快的⽅式讓複雜的法條變得淺顯易懂外,也會以講故事或互動的⽅式告訴我們⼀些他曾經遇到的故事。在講到⼀些容易犯錯的⼩細節時,會⼀再⽤⽣活化的例⼦提醒我們要怎麼去思考才能避免陷⼊常⾒的錯誤中。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講動產及不動產時,課堂中⼀再出現⽼師提問的聲⾳:「有⼀塊地種著⼀棵樹,這棵樹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樹上有⼀隻⿃,動產還是不動產?」還有另外⼀個例⼦:⼟地屬於不動產;⼟地裡的積⽔也屬於不動產;積⽔中的⿂是不動產;但如果將⿂抓出來那隻⿂就會變成動產。⼟地、積⽔、樹都是⽣活中很常⾒的東西,⽤這些⽇常就能⾒到的物品來舉例讓我們能很好的理解何謂動產、何謂不動產,也矯正我們的觀念:不動產並不⼀定是固定在⼟地上完全不會動的,⼀隻⿃也可能屬於不動產,全看當下的情況。
當初選課時除了對繁複的法律條⽂有所畏懼外,還有⼀個因素差點讓我錯過這堂好課,那就是時間。民法概要的上課時間在早上⼋點,對多數⼤學⽣來說早上⼋點起就簡直酷刑,可是在上過⼀次課之後我就徹底打消退選的念頭,⽼師上課真的太有趣了!雖然法律是死板的⽂字,但⽼師總有辦法講得活靈活現,⽼師幽默的話語不僅不無聊,不知不覺中也學到很多法律上的專業知識。在課堂中有任何不理解的,抑或是在⽣活中遇到的困惑,⽼師都很歡迎我們下課之後去找他討論,他總能不厭其煩為我們解惑。這堂課教會我的不僅僅只有民法的基礎概念,更重要的是⽼師會引領我們思考為什麼法律會這樣訂定。學習法律不只是靠把法規⼀條條背下來,還需要更深度的思考法律的本質、了解法律存在的意義,解釋在不同情況下同⼀條法規如何運作,如此⼀來法律便不再是⽣硬的⽂字,⽽是⽣動的、在保護⼈民無形的⼒量。
為什麼要學習民法?如同⽼師最常說的⼀句話:每⼀天⼤⼤⼩⼩的事都跟民法脫不了⼲係,既然他離我們這麼近,那就更要好好學習,法律保障每⼀個了解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