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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徵稿相關活動聲明事項

【報名通識教育中心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下規定】

通識教育中心徵稿相關活動聲明事項 

(112-1學期出現心得抄襲首例,違規辦法從112-2學期生效)

 

近期發現某位同學在投稿多篇講座心得時,內容與網路、他人文章相同,單篇比例高達52%-98%,

未有任何註記便直接投稿。

通識中心經開會討論後,確認其行為蓄意隱瞞審稿老師,已為不正當之抄襲。

引用、挪用他人作品及網路文章但未註記,是一項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

通識講座心得徵稿活動之目的,並非以資料複製貼上便可當作心得投稿,

消化講者所述、表達自我所思所想,轉化為個人思考意識,才是通識教育中心師長們希望達成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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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往後徵稿規定如下,此後通識教育中心會先逐篇審核引用程度,包括是否使用AI語言模型所生成的文章。

若需要引用文章,務必註明引用內容、來源,且不得高於總字數20%。

 

若經查證後抄襲屬實,採取以下處分措施,通識中心辦理之相關徵稿活動皆適用:

1.通識中心會將涉及抄襲的文章立即下架。

2.不予頒獎,若獎勵已發放,將以現金或其他形式追回已發放的任何獎勵。

3.一年內不得參加通識中心講座投稿活動。
 

通識教育中心強烈呼籲同學們注意學術倫理,請尊重自己、他人,以及保持學術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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