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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 112-2「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社會實踐學分:只有通過或未通過,不影響學分上下限,不影響GPA及排名。

※個人計畫申請和結案皆須透過社會實踐課程系統進行線上提送。

※無須至選課系統選課或授權碼加選!

※可參考社會實踐專區,執行步驟、課程內容、常見問題、案例分享等資訊,全部都可以在這裡找到喔!

本學期結案報告繳交截止日:113年5月31日 (五)

報告繳交後,系統會自動寄信通知老師審核,通識教育中心也會在期末提醒各指導老師,但同學仍須留意案件狀況。
若發現案件遲遲未通過審核,可主動提醒指導老師完成結案報告審核。

※若指導老師是兼任教師,請學生於當學期完成結案報告,專任教師則不在此限。

實習管道多元,但只要確實取得台科大「校外實習」學分,便同時可得「社會實踐─免修」的註記,不需要特別作任何申請。

如果遲遲等不到成績系統上的註記,此非通識教育中心的權責,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Q1.我要參加團體提案,該申請那一種提案呢?
Ans:所有取得「社會實踐課程」學分的提案,都是「個人提案」。
如果同學有參加團體提案,會有一位提案代表(老師、職員、碩博士、學生皆可)先進行團體提案申請,通過並取得團體提案代碼後,將此代碼提供給同學,於「個人提案」中帶入並進行內容微調,可加速完成提案編輯。


Q2.社會實踐的結案報告什麼時候才會審核好?
Ans:結案報告都是由指導老師負責審核,若同學已送出結案報告,卻一直沒有通過,可以主動提醒老師;通識教育中心也會在期末提醒各個指導老師進行結案審核。


Q3.確認指導老師已通過我的結案報告,課程系統也顯示「已通過」,是否就代表通過社會實踐呢?
Ans:

是的,如果個人提案的案件狀態是「課程已通過」(如上圖),表示同學已經完成社會實踐課程。
通識教育中心會於期末考週後匯出當學期通過名冊,並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進行成績登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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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蕭小姐 02-27376509/ cge@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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