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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教師作業說明

應備資料

  • 教師簽聘表
  • 個人簡歷
  • 最高學歷證明 (※於國外取得之學位,需取得學歷驗證。)
  • 服務年資證明
  • 其他有利文件
  • 外籍人士請堤供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審查期程

 

上學期

下學期

提案

9/15前

4/1前

通識教育中心(系級)

10月初

4月中

共同教育委員會(院級)

11月初

5月中

人事室常設教評會(校級)

12月初

6月中


參考法規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為準)


其他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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