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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填問卷抽好禮

(瀏覽結案須知前,歡迎點此或點擊上圖填寫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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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社會實踐學分:只有通過或未通過,不影響學分上下限,不影響GPA及排名。
※無須至選課系統線上選課或授權碼加選!
※重啟之系統功能有所異動,歡迎於系統首頁下載最新版本操作說明書。

 

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結案報告截止日
1. 結案報告繳交截止日:請於111/1/5 (三)之前完成結案報告繳交。
2. 截止日前送出結案報告,但是在截止日後被退回:最晚可以在111/1/13 (四) 23:59前完成補繳交並獲得指導老師審核通過。
3. 若未提醒老師於審核期限內再次審核並通過,就只好下個學期再取得學分囉!
審核截止日
請同學提醒指導老師務必於111/1/14 (五)中午前完成結案報告審核,逾期未完成者只好下個學期再取得學分囉!
※若指導老師是兼任教師,請學生於當學期完成結案報告,專任教師則不在此限。
※指導老師繳交成績評核清單方式:印出結案清冊後簽名,並送到通識教育中心(T4-832)

 

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實習管道多元,但只要你確實取得台科大「校外實習」學分,便同時可得「社會實踐─免修」的註記,不需要特別作任何申請。如果遲遲等不到成績系統上的註記,此非通識教育中心的權責,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社會實踐期末結案須知

1.反思回饋有規定如何進行嗎?
Ans:因結案報告是由指導老師審核,反思回饋的形式不管是視訊對談或面對面交談,在執行前有和老師取得共識即可。另請記得準備1張與指導老師反思回饋之照片或記錄圖檔,於結案報告時上傳。

2.確認指導老師已通過我的結案報告,課程系統也顯示學分取得學期,是否就代表通過社會實踐呢?
Ans:是的,通識教育中心會於期末考周後匯出當學期通過名冊,並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進行成績登錄事宜,如尚未看到成績系統上的註記,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3.團體提案通過後,還須申請個人提案嗎?
Ans:是的,請記得每位團體提案參與者仍要提送個人計畫書。以團體提案的方式審核團體提案通過之後,即可使用提案編碼,將團體提案的內容代入自己的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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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社會實踐課程系統 
修課流程說明
詳盡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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