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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 第一次「做廣告」就上手:玩轉數位行銷的創意秘訣;講者:張雁常 (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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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圓滿結束 感謝各位教職員生參與!
一、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二、講座類別:社會.實踐分享講座
三、講座主題:第一次「做廣告」就上手:玩轉數位行銷的創意秘訣
四、講者名稱:BMW台灣總代理汎德 行銷廣告主任  張雁常
五、講者經歷:

  • 政大廣告系學士、英國倫敦國王學院(KCL)數位行銷碩士
  • 10+年廣告行銷資歷,經歷4A廣告公司、世界級媒體集團內外部行銷公關
  • 任職廣告、媒體、公關等不同角色,專長包括品牌策略發展、數位與創新聯盟行銷、與組織內創意文化養成等領域
  • 榮獲指標行銷雜誌Campaign雜誌2017年大中華區 年度青年成就獎
  • 台灣廣告周、台灣旅英學人百賢會Keynote Speaker

六、講座簡介:

將透過90分鐘的分享,講述她一路從廣告系學生到品牌廣告的操盤手,哪些事是她期待未來廣告人才在大學時代就先準備好的…

  • 「廣告」是什麼? 好廣告,如何好?
  • 第一次「做廣告」就上手,畢業前應該準備好的三樣武器
  • 產業別差很大,做之前先了解自己要「做什麼」
  • 「做廣告」還是「做內容」,故事的影響力來自意義

 

 


講座摘要 (獲獎心得簡報試閱)  

講師張雁常從高中畢業後不想再經歷有關需要考試的事情,只想做點好玩又有趣的事情,當時在課堂上看了一部廣告,讓她感到興奮甚至想加入團隊,於是便往行銷的產業發展。

她先是利用幾部廣告舉例,那些廣告內容既有趣又讓人印象深刻,讓我們理解何謂好的廣告,然而「行銷」又是什麼?講師張雁常對「行銷」的定義為創造價值給顧客,同時讓自己的組織受益也是行銷核心目標,接著表示行銷的過程依序為考慮企業願景、目標消費者、訂定計畫,最後將所想傳達給消費者的訊息編撰成故事,再以廣告方式拍攝下來。除此之外行銷不能都以企業自身的角度來思考,也要從消費者的角度去考量。

透過以上步驟加上創新想法,就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同,刺激消費者想要購買商品的慾望,達到商業目的。然而品牌是整個行銷過程的主要推手,從促銷活動來看,或許能快速增加業績,但是長遠的品牌形象建立才能確實幫助到企業永續成長。

資歷豐富的她擔任過許多角色,據過去經驗歸納出幾項人格特質適合的工作,像是品牌行銷人對特定品類的產品有極大熱誠,而廣告人通常觀察力敏銳也擁有說故事的能力,在這麼多角色底下,要選擇喜歡的事物並往未來的道路上堅持下去。最後講師給未來廣告人一則建議:從事行銷要先培養創意的敏銳度,並以自己作為產品,行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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